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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协申报全省百强民间组织先进单位推荐表、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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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百强民间组织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申报表彰类型

百强行业协会

年资金发生额

每年都在100万元左右,06年115万元(其中有各专业委员会共90万元)

       

徐州市中山南路48

活动数量

每年都在20次左右,0623

公益活动数量

2

联系人

祁炳钧

0516—85697274

           

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活动规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律诚信,工作人员能够廉洁勤奋。每年都能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取得了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2006年先后召开了五届四次理事会议暨年会、两次常务理事会议、4次各县(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会议等,做到大事集体研究决定。每年都能按照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并能认真协调好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近几年来,每年开展活动都在20次左右,如2006年,先后开展了“深化企业改制经验交流会”、“企业通讯报道座谈会”、“新公司法知识讲座”、“QC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古彭杯评选活动”、“最佳企业评选活动”、“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企业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等共23次(项)活动(各专业委员会也都能按照职责范围积极开展活动,活动次数没有统计在内)。

每年都能够自觉地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按时参加年检,每年都是一次通过。及时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如2006年受主管局委托,先后对3个专题进行调研,如实反映了广大会员单位的呼声,也为主管局决策提供了依据。

坚持利用会刊《徐州建筑》报宣传行业政策、讴歌行业成就、提供行业信息、报道会员单位好人好事,为会员单位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连续3年被省建管局、省建筑行业协会联合授予“先进通联单位”称号。

能够认真坚持财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大额收支由会长一支笔签报。多年来及时足额交纳各项税费,严格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每年经主管局和财务、税收、物价等部门的审查,从未发现过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年资金发生额都在100万元左右(其中有专业委员会80万元左右),如2006年,整个协会资金发生额115.33万元(其中有专业委员会90.15万元)。同时,对于民政局组织的公益活动也都能积极地参加。

县民政部门意见

   

市民政部门意见

   








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是198410月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社会团体,第五届已即将任职期满。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活动规范,有专职秘书长,秘书处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20多年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律诚信,工作人员能够廉洁勤奋。每年都能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认真发扬了“热情服务,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振兴行业”的协会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对于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因工作调离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调整,对于要求入会的单位能及时给予办理手续。能够坚持例会制度,如2006年先后召开了五届四次理事会议暨年会、两次常务理事会议、4次各县(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会议等,做到大事集体研究决定。每年都能按照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并能认真协调好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近几年来,每年开展活动都在20次左右,如2006年,先后开展了“深化企业改制经验交流会”、“企业通讯报道座谈会”、“新公司法知识讲座”、“QC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古彭杯评选活动”、“最佳企业评选活动”、“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企业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等共23次(项)活动(各专业委员会也都能按照职责范围积极开展活动,活动次数没有统计在内)。年资金发生额都在100万元左右(其中有专业委员会80万元左右),如2006年,整个协会资金发生额115.33万元(其中有专业委员会90.15万元)。同时,对于民政局组织的公益活动也都能够积极参加。

每年都能够自觉地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按时参加年检,及时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如2006年,从4月份开始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对全市20多家建筑企业改革改制的调研,写出了《搞好企业改革改制是发展我市建筑业的基础》;10月份又按主管局的要求,进行了市区建筑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调查;11月份参加主管局组织的调查组,对全市钢结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写出了《徐州市(网架)钢结构企业发展情况调查》。在这些调查中,都如实反映了广大会员单位的呼声,也为主管局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有说服力的依据。

多年来,坚持利用会刊《徐州建筑》报宣传行业政策、讴歌行业成就、提供行业信息、报道会员单位好人好事,为会员单位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连续3年被省建管局、省建筑行业协会联合授予“先进通联单位”称号。

能够认真坚持财务制度,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大额收支由会长一支笔签报。多年来及时足额交纳各项税费,严格按照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每年经主管局和财务、税收、物价等部门的审查,从未发现过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