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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关于《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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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关于《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方案

根据徐民社[2013]26号《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考虑到我会本届将于2014527届满,打算6月前后换届的实际情况,对创建活动研定了以下方案:

一、健全自律规约。行业自律在2009年换届时,曾经参照省建协自律规约,起草了一个本协会的自律规约,但大家觉得市场建筑经济还不够健全、建筑企业改革改制正在深化、人员调整正在进行中,因此大家认为,对于行业自律可以务实地做,但不必马上形成条文公布。鉴于明年换届,可在换届前集中人力、精力,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徐州市建筑行业自律规约》,以便换届时在会员大会上讨论修改,形成正式文本,供全行业遵行。

二、推进信息公开。2009年换届后,我们曾把本会登记证书、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会员单位名单;理事、常务理事、正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刊登在会刊《徐州建筑》报上,同时还贴到徐州市建设局网页上(半年前因网页改版,同时会员单位、企业负责人变化太大,因此撤版),待明年换届后,将新的名单贴到网上、登到报纸上,以供大家监督。每次换届后,我们都把新的登记证书、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会员单位名单;理事、常务理事、正副会长、秘书长名单,全部登载《徐州建筑》报上,明年换届后仍然登报、上网,进行信息公开,接受会员单位监督,接受整个社会监督。发扬历年来“古彭杯”申报评比,优秀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评比,都能在报纸上和建设局网页上公开,自愿申报,及时公示,大家监督,以及代做奖杯采取自愿,由做杯单位收取成本费等等。对这些好的做法,要进一步发扬、完善。

三、开展诚信服务。坚持做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承诺;坚持不强制入会、不摊派会费、不强行服务、不乱评比、不乱培训、不设小金库、不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并认真发扬这方面的好传统;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培育诚信品牌,主动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并把这些项目在明年换届时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以便不断提高诚信服务能力。

四、加强规范化建设。我会10年前就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了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同时自己租赁固定办公场所,每年都能按协会章程规定召开各种会议。通过明年换届,进一步完善内部人员车辆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各类人员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使协会建设更加规范化。

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