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专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浏览数:108次
徐州市燃气行业协会文件 ---------------------------------------------------------------------徐市燃协(通知)〔2021〕2号
关于加强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专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营造建设领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教育培训市场环境,提高建设领域人员的全面素质,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认定建设领域“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专业培训机构,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库,负责建设领域“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动态管理”的原则,认定一批专业实力强、教育培训质量高的定点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建设领域“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任务,确保教育培训质量,为建设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证的各类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证的各类具备建设领域“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专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2、具备满足教育培训所需要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 3、配备机构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能够承担不少于6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岗位培训能力(人员要求:本市通过省住建厅“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讲课资格认证的培训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育培训师资不少于3名。 4、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规范;具备一定的档案保管和信息化管理条件,满足培训过程监管要求;有线上学习平台优先考虑。 5、社会信誉度好,培训人员满意度高,近一年来没有投诉记录、被处罚记录以及其他违反教育培训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认定程序 1、发布通知。 2、自主报名。各培训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照片,同时签订承诺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组织评审。徐州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专家按照认定条件对培训机构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随机现场抽查,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 4、网上公示。对评审合格的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在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发文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徐州市燃气行业协会发文公布认定名单。 三、加强培训机构动态管理 1、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 2、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常年报名,报名满100人经过培训后,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考核计划,安排考场进行考核。 3、对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考核分类制。一是具有专业优势、师资强、设备先进、管理规范、培训绩效好的培训机构列为A类;二是其他培训机构列为B类;三是对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被投诉或举报查实的违规行为等情形的培训机构列为C类,根据情况给予限制或取消教育培训认定。 4、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教育培训机构申报定点机构的资料弄虚作假、培训条件发生变化不再具备定点培训机构条件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5、认定有效期为3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 2、报名地点:徐州市燃气行业协会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6号6楼626室对面 联系电话:83908010 联系人:黄振强,联系电话:13685187098;张险峰,联系电话:15262005058。 附件:建设领域教育培训机构报名表
徐州市燃气行业协会 2021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