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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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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激励企业走以质量求生存、图发展的“质量兴业”之路,提高工程质量创优意识,根据《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徐住建发〔2019〕39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8年9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等工程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9年5月5日至5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一)规模标准

详见《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徐住建发〔2019〕39号)附件1: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规模要求。

(二)申报2018年度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先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

(三)申报工程要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工程技术档案真实完整。

(四)申报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责任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报工程应提交的材料

详见《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徐住建发〔2019〕39号)附件3:徐州市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及要求。

申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用A4纸按顺序胶装,并在申报时提供原件核对。

四、评选活动程序

(一)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并在《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表》(《徐州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评选办法》附件2)中签署意见,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市古彭杯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市相关行业协会接收相关申报资料;主城区工程由施工企业直接向徐州市各相关行业协会申报。园林工程报徐州市风景园林协会,装饰装修工程报徐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钢结构工程报徐州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它工程报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市各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组织复审,确定现场复查的工程项目。

(三)评委会办公室委托各相关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组织专家现场复查,并向市古彭杯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及推荐项目名单。

(四)市古彭杯评审委员会对复查报告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公布。

五、评选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多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住宅组团或群体公共建筑,可以建设单位名义申报,也可由施工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施工企业必须是以其承建的整个标段来申报。

(二)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由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自愿申报,既可作为参建单位随总包单位申报,也可作为承建单位单独申报,但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由装饰装修企业作为承建单位直接申报。

(三)无法复查的隐蔽工程不可独立申报。

(四)优质工程实行综合审定。申报和评选工作充分考虑创建过程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结合“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QC小组活动”、“施工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等方面管理工作综合评定,对获得以上奖项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五)凡申报工程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的、申报材料不规范的、申报单位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有质量投诉的、有不良市场行为记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恶性事件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六)参加复查、评审等人员要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各地主管部门,各相关协会、有关单位和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和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

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刘勇电话:66998066

市建筑行业协会陈清电话:85697274

市风景园林协会沈维维电话:66998163

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薛雪电话:83809128

市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蒋柏先电话:8363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