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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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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大变革

    【摘自南京市建筑行业协会】 今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再考核工法、专利、奖项、标准等指标;特级与一级资质企业承接工程不再受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与3000万元的限制;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同时换证期间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10月9日,住建部连发两份通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作出多项重大调整,引发业内巨大反响。

   住建部表示,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专门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其中,后者是落实前者的具体措施及做法,此次调整的核心为前者。

   按照《通知》要求,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此举将大大放宽对申请特级资质企业的考核指标要求。

   在承接工程方面,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同时,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由此,大企业不得接小工程的行业壁垒被彻底打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准则真正成为建筑市场的行为准则,而所有建筑企业都必须依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才能赢得市场主动权。

   根据《通知》,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同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此两条一出立即引发了业内的不同解读。有些人提出,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企业资质升级不需要建造师了,企业换证也不需要建造师了?对此,有权威人士指出,前一条所涉及的“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仅限于换证过程中。同理,后一条也主要针对升级和增项部分,企业既有资产和人员不再检查,而新增的,当然要检查。

   同时取消的还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通知》还明确,企业按照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